(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吴向能))
吴向能作为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6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如下:
- 吴向能已通过第5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与提名人无利害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的要求。
- 吴向能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 吴向能已参加培训并取得相关培训证明,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和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 吴向能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票,不在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 吴向能未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
- 吴向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调查,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
- 吴向能不存在重大失信记录,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吴向能承诺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勤勉尽责,确保独立性,并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报送相关信息。如出现不符合任职资格情形,将及时辞去独立董事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