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舆情管理制度》,旨在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制度涵盖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的负面报道、不实报道,以及可能影响公司股价和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的信息。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舆情工作组),由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舆情工作组负责统一领导舆情处理工作,决定处理方案,协调对外宣传,负责向证监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信息上报。
证券部负责监控媒体信息,收集、分析、核实重大舆情,跟踪股票价格变动,及时汇报舆情工作组,并上报监管部门。公司及子公司相关部门需及时、客观、真实地报告舆情信息,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处理舆情的原则包括快速反应、协调宣传、勇敢面对、系统运作。对于被主要财经媒体报道的舆情,公司应及时自查并与上海证券交易所沟通,发布澄清公告,加强与投资者沟通,评估危机处理结果并制定恢复管理计划。对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的媒体,必要时可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公司权益。
违反本制度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对当事人进行处分,并追究法律责任。关联人或聘请的顾问、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应遵守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公司信息。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并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