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和《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监事会确认,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及《上市规则》第8.4.2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或采取市场进入措施等。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监事会认为,公司和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董事会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以2025年2月21日为预留授予日,并向符合条件的1名激励对象授予2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特此公告。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