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触发回售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北京德恒(重庆)律师事务所受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其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出具法律意见。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说明书》要求,本所律师审查了相关文件。
发行人于2018年至2019年间多次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2019年11月14日,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人公开发行面值总额166,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该债券于2020年1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为“建工转债”,债券代码“110064”。
根据《管理办法》《监管指引第12号》《上市规则》及《募集说明书》约定,当公司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的70%时,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自2025年1月3日至2025年2月21日,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30个交易日低于当期“建工转债”转股价格(4.25元/股)的70%,触发有条件回售条款。公司需按规定披露回售公告并履行回售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