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为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意见书基于《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发行人已依法定程序批准本次发行,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发行人具备合法存续的主体资格,本次发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禁止发行的情形。募集资金用途为偿还有息负债及补充流动资金,发行对象为博荣益弘,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的80%,发行对象认购股份锁定36个月。发行人设立程序合法,资产完整,业务独立,经营范围符合法律规定,不存在重大变更。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原则,不存在同业竞争。发行人主要财产权属清晰,重大合同合法有效,不存在重大侵权之债。发行人税务合规,环保和产品质量符合标准。发行人不存在重大未决诉讼,曾因会计核算问题受监管警示,不影响本次发行。本次发行尚需上交所审核同意及中国证监会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