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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测电子: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5年2月)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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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5年2月))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公司行为,保障股东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股东大会是公司权力机构,分为年度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在特定情况下召开,如董事人数不足、公司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等。股东大会提案需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法律规定。通知应在会议召开前20天(年度)或15天(临时)发出,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内容。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形式召开,确保股东参与便利。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普通决议需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涉及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股东大会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议事规则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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