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关于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4)0600100号)显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弘景光电公司2021年至2024年6月30日的财务报表基础上,对其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进行了鉴证。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弘景光电公司管理层负责编制并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鉴证证据。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执行工作,确保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无重大错报。鉴证过程包括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项目金额等必要程序。报告指出,弘景光电公司在2021年至2024年上半年期间的非经常性损益分别为287,048.53元、5,884,856.85元、2,133,315.48元和9,002.07元。此报告仅用于弘景光电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不得另作他用,并随其他申报材料上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武汉,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