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承诺事项)
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为此作出多项承诺。实际控制人赵治平承诺避免同业竞争,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似业务,如有竞争性商业机会将优先通知公司,并确保商业秘密不外泄。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周东也作出类似承诺。
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赵治平、周东及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承诺,除已披露交易外,不存在其他关联交易,避免非法占用公司资金,确保关联交易公平、公允,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关于股份回购或买回,公司承诺如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等情况,将依法回购新股;如存在欺诈发行,将从投资者手中购回新股。赵治平及一致行动人周东也作出相应承诺。
公司还承诺在审期间不进行现金分红,上市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新老股东共享。此外,公司承诺申请电子文件与预留原件一致,并保证不影响和干扰审核工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向审核人员输送不正当利益,不泄露内幕信息。保荐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也作出类似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