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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北高新: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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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为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月23日召开会议,决定召开此次股东大会,并于次日发出通知,明确了会议时间和地点、参会对象及网络投票安排。股东大会于2025年2月20日14:00在上海静安区江场三路238号一楼会议室召开,同时提供了网络投票平台,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9:15-9:25,9:30-11:30,13:00-15:00,互联网投票时间为9:15-15:00。

现场会议有5名股东或代理人出席,代表股份859,769,5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8959%,另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网络投票股东资格由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认证。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符合相关规定。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任新建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整个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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