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接受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于2025年1月17日召开十届二十次董事会决议召开此次股东大会,并于次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会议通知。股东大会于2025年2月20日14:30在安徽省淮南市山南民惠街公司办公园区1号楼2层会议室召开,同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754名,代表股份1,352,482,299股,占公司享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2084%。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三项议案:1. 关于公司与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企业关联交易的议案;2. 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3.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所有议案均获得有效表决权过半数通过,并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志根主持,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高级管理人员、法律顾问及其他相关人员列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