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2月19日召开,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同意在不影响日常经营、保证资金安全和流动性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流动性高、中低风险等级的理财产品,单次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资金可循环使用,投资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授权总经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审定并签署相关协议或合同等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全资子公司内蒙古东方国信科技有限公司使用公司银行授信,向银行申请开具保函,保函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构成公司对内蒙古东方国信的担保义务。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