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百川畅银”)的保荐机构,根据相关法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百川畅银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200,000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42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10,976,537.74元。截至2025年2月18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0,864.98万元。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8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将及时归还至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此举旨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公司承诺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2025年2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认为,上述资金使用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