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人,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公司计划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单日最高余额,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或证券投资。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将通过严格选择投资产品、跟踪产品进展、监督与检查等方式控制风险。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监督资金使用情况。公司认为此举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现金资产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等产生重大影响。
2025年2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保荐人认为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对天和磁材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