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森泰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相关规定,对森泰股份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事项进行了核查。
森泰股份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29,56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28.75元,募集资金总额84,98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4,961.77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4月12日全部到位,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在多家银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4年11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的议案,同意将“年产600万平方米新型石木塑复合材料数码打印生产线技改项目”及“年产2万吨轻质共挤木塑复合材料扩建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安徽森泰木塑科技地板有限公司变更为森泰(泰国)有限公司,实施地点变更为泰国春武里府。
2025年2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同意将“年产2万吨轻质共挤木塑复合材料扩建项目”的募集资金账户由浙商银行合肥庐阳支行变更至中国银行广德支行,并开设外汇借款专用账户,用于该项目的募集资金对泰国子公司的借款。公司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代理人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新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保荐人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