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发布了关于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主要内容包括:
批准和授权:泰福泵业已履行多项内部审批程序,包括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决议,确保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合法合规性。
调整情况:调整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预留授予价格,由7.59元/股调整为7.52元/股。同时,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及公司业绩未达预期,将回购注销68.80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作废76.5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授予情况:确定2025年2月17日为预留授予日,向6名激励对象授予20.00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7.52元/股。激励对象为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授予条件: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禁止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满足授予条件。
信息披露:公司将按规定披露相关文件,确保信息透明。
本法律意见书确认泰福泵业本次调整及授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