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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 传 媒: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部分限售股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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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部分限售股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粤传媒)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对粤传媒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部分限售股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

粤传媒于2007年11月首次公开发行70,000,000股A股,其中50,000,000股定向配售,20,000,000股向社会公众发行。公司股票自2007年11月16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此后,公司经历了多次股本变动,包括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截至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总股本为1,161,058,174股,其中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26,595,702股。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6名,涉及股份数量为57,70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50%,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该部分限售股于2008年11月17日锁定期届满。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2月21日。

保荐机构认为,粤传媒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解除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规定,股东均严格履行了承诺,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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