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四川金顶控股股东、实控人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复函)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两份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复函,分别来自控股股东洛阳均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第一大股东深圳朴素至纯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日期均为2025年2月18日。
主要内容如下:
洛阳均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确认,除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其与实际控制人洛阳市人民政府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重大信息,涵盖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此外,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洛阳市人民政府及该企业均未买卖四川金顶股票。
深圳朴素至纯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同样声明,除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重大信息,涉及范围同上。并且,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该企业也未买卖四川金顶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