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国枫(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国枫(南京)律师事务所为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定召开,通知于2025年1月25日发布,会议于2025年2月18日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在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苏源大道88号公司二楼会议室举行,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245,033,627股,反对395,560股,弃权136,411股。出席人员包括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共781人,代表股份245,565,5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3235%。律师确认,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