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为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科微”)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简称“本激励计划”)提供法律服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所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
截至2025年2月14日,本次授予已获必要批准与授权。2025年1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议案。独立董事荆继武公开征集表决权,征集期限为2025年2月11日至13日。2025年1月25日至2月5日,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公示,监事会未收到异议。2025年2月14日,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授权董事会确定授予日、授予股票增值权。同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确定2025年2月14日为授予日,授予4名激励对象23.87万份股票增值权。监事会核查确认激励对象符合授予条件。
本所认为,本次授予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