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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东微: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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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计划于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本次发行已获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取得北京电控的批复,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02,000.00万元。发行对象为控股股东北京电控,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80%和最近一年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的较高者。发行完成后,北京电控直接持股比例将增至45.21%,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公司主要业务为制造、加工半导体器件,设计、销售半导体器件及其应用技术服务等。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更,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注册商标、专利、软件著作权等多项资产,且不存在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行为。

公司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发行尚需上交所审核同意并报中国证监会注册。公司承诺,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北电集成12英寸集成电路生产线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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