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埃夫特公司章程(2025年2月修订))
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2月)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注册资本为52,178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万春东路96号。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工业机器人、智能生产线设备及配件等的研发、制造、销售及服务。
章程规定,公司股份为记名股票,每股面值一元,发起人共5名,合计持有20,000万股。公司股东大会为最高权力机构,决定经营方针、投资计划等重大事项。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可持续发展等专门委员会。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2名。
公司利润分配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5%。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等重大事项需依法进行,并通知债权人。公司解散时,应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章程还规定了股东、董事、监事的权利义务,以及公司党组织的设置和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