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崇立律师事务所关于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崇立律师事务所为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上市公司,不存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需要终止的情形,亦不存在《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本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包括:实施目的为推进长期激励机制建设,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总计不超过11人;股票来源为公司定向增发的A股普通股,授予数量为297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16%;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授予价格为27.07元/股;归属安排分为两个归属期,分别在授予日起12个月和24个月后开始;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涵盖2025年和2026年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决定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
本激励计划还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等法定程序,并履行后续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本激励计划旨在结合股东、公司和员工利益,提高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