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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达: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特定对象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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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特定对象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27 证券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24-020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2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特定对象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协议,青岛海尔卡奥斯工业智能有限公司(海尔卡奥斯工业智能)将受让纪德法、刘丽萍、纪翌合计持有的66,306,129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同时,纪德法、刘丽萍、纪翌将剩余持有的127,583,5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24%)的表决权委托给海尔卡奥斯工业智能,并签订《一致行动协议》。海尔卡奥斯工业智能将合计控制公司29.24%的表决权,成为公司控股股东,海尔集团公司将成为实际控制人。

此外,海尔卡奥斯工业智能拟认购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152,504,097股股票。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海尔卡奥斯工业智能承诺36个月内不转让本次发行的新股,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后,可免于发出要约。

本次提请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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