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278 证券简称:快可电子 公告编号:2025-010
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因聘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保荐机构,承接原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及中信建投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自贸试验区苏州片区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自贸试验区苏州片区支行分别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情况如下:交通银行账户余额329,097.79元,用于研发中心建设;宁波银行账户余额22,262,479.89元,用于超募资金及发行费用。
协议主要内容包括:各方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信建投有权监督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至少每半年度检查一次;中信建投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随时查询专户资料;银行按月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中信建投;大额支取需及时通知中信建投;银行发现违规使用资金应及时告知并配合调查;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协议效力;银行未及时出具对账单或配合调查时,公司或中信建投可要求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
特此公告。 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