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事项之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为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船舶”)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重工”)暨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专项核查意见。核查期间为2024年3月2日至2025年1月24日。核查范围涵盖合并双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主要负责人,相关专业机构及经办人员,以及其他知悉内幕信息的法人和自然人及其直系亲属。
核查结果显示,部分自然人和机构在自查期间买卖了中国船舶和/或中国重工的股票。具体包括:陈缨、丁海峰、孙焕香、李远河、吴小为等人,以及中信证券和中信建投两家机构。相关人员均已出具声明和承诺,表示其交易行为基于公开市场和个人独立判断,与本次交易无关,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中信证券和中信建投亦出具自查报告,表明其内部设有信息隔离墙制度,确保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综上,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上述相关机构和人员在自查期间买卖股票的行为不构成内幕交易,不会对本次交易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