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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明利: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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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为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通知于2025年1月23日发布,会议于2025年2月14日下午15:00在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召开,同时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出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45人,代表股份95,793,1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2147%。

会议审议通过两项议案:1. 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同意95,730,896股,占99.9350%,反对32,652股,弃权29,600股;2. 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同意95,728,496股,占99.9325%,反对24,852股,弃权39,800股。两项均为特别决议议案,获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信达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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