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问询函的回复)
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问询函的回复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2025年2月14日发来的《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问询函》已收悉,现就你公司的征询事项回复如下:经自查并向实际控制人上海市静安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实,截止2025年2月14日,本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涉及你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本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你公司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你公司股票的行为。
特此函复。
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
二O二五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