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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宏科技: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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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为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2月14日下午14:30在江阴市澄杨路111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同时提供网络投票平台。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2月7日,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6名,代表股份291,963,377股;网络投票股东239名,代表股份11,083,092股。合计出席股东245名,代表股份303,046,4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7070%。会议由董事长主持,表决过程合法合规,计票、监票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规定。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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