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10号富力中心23楼整层及31楼01、04单元,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受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指派邵芳、周昊臻律师出席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第四届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1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召开议案,并于1月23日发布会议通知。
会议于2025年2月14日下午14:30在广州市海珠区鼎新路8号欢聚大厦38楼会议室召开,董事长王玉主持。现场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7名,代表股份70,913,067股;网络投票股东113名,代表股份19,025,441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三项议案:1)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2) 关于开展2025年度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3)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所有议案均获得有效表决通过。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