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章程)
汕头市超声仪器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2月)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2,832.9638万元,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研制、生产、销售超声电子仪器、X射线设备及相关技术服务。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每股面值1元,发起人包括汕头市超声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等。
章程规定了股东权利与义务,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负责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等重大事项。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2人,负责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公司经营计划等。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监督公司运营。
公司利润分配优先考虑现金分红,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等重大事项需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需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申请注销公司登记。
章程还规定了关联交易、重大交易决策程序、内部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聘任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