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天微电子: 国浩律师 (成都) 事务所关于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情况之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国浩律师 (成都) 事务所关于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情况之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为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情况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已履行必要批准与授权程序,包括多次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最终于2025年1月3日审议通过终止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4名激励对象持有的674,796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1.8962元/股,总金额约为8,027,508.18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回购原因为宏观经济及行业环境变化使激励效果未达预期。公司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债权人公告,未收到异议。回购注销预计于2025年2月18日完成,公司将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将有所变动,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减少674,796股,总股本变为102,829,142股。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ST天微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良好,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