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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化集团: 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关于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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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关于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受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其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2月13日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在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航兴国际广场1号楼23楼会议室举行,由董事长郑戎主持。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会议审议通过三项议案:1)《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各议案均获得高比例赞成票。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监票并公布结果。

国浩律师认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三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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