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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宝山新: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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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关于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接受银宝山新委托,指派邓洁、周佳律师出席2025年2月13日召开的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银宝山新《章程》的规定。

银宝山新董事会于2025年1月14日刊登了《股东会通知》,公告了会议时间、地点、审议议案等事项。会议由董事长贺飞主持,现场会议在东莞市横沥镇湾区智造基地4号楼1号会议室召开,并按规定完成了网络投票。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计41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02,515,84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0.8618%。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张海歌、李贤、刘莹当选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董昆、赵璐璐当选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上述董事和监事获得的赞成股数均超过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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