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2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为自首次授权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截至2025年2月10日,第二个行权期届满,尚有374.37万份股票期权未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处理相关事宜,故本次注销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规定,同意注销374.37万份股票期权。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注销已取得必要批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稳定性和《激励计划》继续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