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为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大成证字2025第139号)。公司于2025年1月2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召开此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并于1月27日发布通知,定于2月13日14时30分在广西南宁市凤翔路20号黑芝麻大厦20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2月13日9:15-15:00。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1,77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64,687,599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35.1282%。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262,220,578股,占99.0679%;反对1,944,921股,占0.7348%;弃权522,100股,占0.1973%。其中中小股东同意5,754,201股,占69.9920%;反对1,944,921股,占23.6573%;弃权522,100股,占6.3506%。会议由董事长李玉珺主持,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