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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鹤股份: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仙鹤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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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仙鹤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为仙鹤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2月13日14点在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天湖南路6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王高平律师、邓颖律师列席。

公司董事会根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召集会议,通知于2025年1月24日发布。出席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5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62,425,8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6664%。会议审议通过三项议案:

  1. 《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562,262,926股,占99.9710%。
  2.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9,843,226股,占99.5663%,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3. 《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562,341,326股,占99.985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确认,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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