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更名公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更名公告》。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44号),批准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70亿元的公司债券。
原债券名称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由于跨年分期发行,按照命名惯例并履行内部程序后,本期发行规模不超过10.40亿元的债券名称变更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此次债券分期发行及名称变更不影响原签订的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相关的法律文件效力,相关法律文件对更名后的公司债券继续有效,包括但不限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承销协议》。
发行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