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锋龙转债”的核查意见)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保荐机构,对公司提前赎回“锋龙转债”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公司于2021年1月8日公开发行245万张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45亿元,并于2021年1月29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锋龙转债”,代码“128143”。截至核查意见签署日,“锋龙转债”最新转股价格为12.53元/股。
根据《募集说明书》,当公司股票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时,公司有权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自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2月11日,公司股票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16.289元/股,触发赎回条款。
2025年2月11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提前赎回“锋龙转债”的议案,同意行使提前赎回权利,并授权管理层负责后续赎回事宜。公司实际控制人董剑刚先生持有65,770张“锋龙转债”,其他相关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六个月内均未交易“锋龙转债”。
西南证券认为,本次提前赎回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