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为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昊华科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截至2025年2月10日,公司已履行必要决策程序。
2024年8月2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2025年2月1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再次审议通过相关议案。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解除限售比例为34%。公司2022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净资产收益率及研发投入占比均达到考核目标。47名激励对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可解除限售628,235股。
此外,公司将对4名激励对象共计34,085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11.064元/股,资金总额约为377,116.44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公司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