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保荐机构为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234,499.54万元、237,802.69万元、236,324.74万元和231,949.02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其他分别为24,080.81万元、29,293.47万元、34,607.49万元、23,338.89万元;外销收入占比分别为83.34%、85.68%、83.53%和89.50%。净利润分别为12,847.71万元、19,981.15万元、24,734.35万元和22,550.34万元,呈现上升趋势。期间费用率分别为18.22%、17.67%、20.72%和18.14%,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公司主要产品为不锈钢真空保温器皿,客户集中度较高,前五大客户销售占比分别为67.74%、67.62%、61.74%和70.62%。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13.07、12.71、10.77和9.35,存货周转率分别为3.47、3.37、3.30和3.66,低于同行业水平。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51,572.55万元、41,327.48万元、49,538.41万元和62,694.99万元,库存商品占存货比例分别为47.58%、52.36%、51.11%和41.45%。公司拟通过本次募投项目搬迁哈尔斯路老厂区全部产能并新建自动化、数字化产线,实现年产4,600万只保温杯产能,其中实际新增产能为2,300万只。公司前次募投项目已基本实现预期效益,前次募集资金实际用于补流或视同补流超出前次募集资金总额30%的部分已从本次拟募集资金总额扣减。公司未来三年资金缺口为93,611.04万元,本次融资规模具备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