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作为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力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相关法规,对中力股份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
中力股份首次公开发行A股6,100万股,发行价格20.3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123,952.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1,270.05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112,681.95万元。募集资金将投资于年产30万台仓储搬运设备及100万套机械零部件加工、智能机器人制造项目(一期)、湖北中力机械有限公司电动叉车总装生产线一期项目、湖北中力铸造有限公司电动叉车零部件铸造一期项目、摩弗智能(安吉)研究院项目以及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金额为50,987.27万元,拟置换金额相同;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1,378.96万元,亦拟全额置换。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同意置换金额总计52,366.23万元。保荐机构对此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