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为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大成证字2025第2025000273-1号)。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会议通知于2025年1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会议于2025年2月11日15时在河南省南阳市工业南路50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董事长陈海波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2月11日9:15-15:00。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448人,代表股份115,584,1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2513%。其中,现场出席3人,代表股份113,964,755股;网络投票445人,代表股份1,619,409股。中小股东出席446人,代表股份5,380,257股。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15,341,664股(99.7902%),反对89,400股(0.0773%),弃权153,100股(0.1325%)。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