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5年2月11日14:30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一道长园新材料港F栋4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黄正乾主持。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罗晓丹律师、王健伟律师出席并见证。
会议通知于2025年1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方式、审议事项、出席对象及登记办法。出席股东及代理人资格经核验,与股东名册一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达律师列席会议,董事会具备召集人资格。
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31,730,942股(99.9269%),反对62,200股(0.0472%),弃权34,200股(0.0259%)。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304,178股(93.1171%),反对62,200股(4.4410%),弃权34,200股(2.4418%)。
信达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