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的审查意见)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董事会换届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发表审查意见。意见指出,第十二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与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候选人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工作经历和职业素养符合任职要求,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未发现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晁莉红女士、陈红伟先生、张明威先生、胡文波先生、盛肖先生、楚义轩先生为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郑秀峰先生、马书龙先生、王秀芬女士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相关法规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条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上述议案将提交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二零二五年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