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之专项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回购规则》《回购指引》及《公司章程》规定,针对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涉及的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处理发表意见。
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议案,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不超过8,000万元,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2024年12月25日再次召开董事会调整回购资金下限至4,000万元。截至2025年1月14日,公司累计回购180,300股,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不参与利润分配。
2024年12月24日,公司审议通过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总股本492,829,181股,合计派发98,565,836.20元(含税)。2025年1月10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方案。
根据相关规定,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为492,648,881股。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计算结果显示,差异化分红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为0.0011%,低于1%。本次差异化分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