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受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其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月17日召开会议,决定召开此次股东大会,并于1月18日发布通知,明确会议时间为2025年2月10日14时30分,地点为广州市海珠区金沙路9号岭南V谷工控科创大厦22楼会议室,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9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18,612,2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2767%。其中,现场投票股东3人,代表股份486,849,529股;网络投票股东93人,代表股份31,762,746股。中小股东共95人,代表股份32,250,346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选举张晓梅女士为公司董事,得票数508,965,969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8.1399%,中小股东投票得票数22,604,040票,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70.089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