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细则)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细则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细则规定了审计委员会在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中的职责,包括协调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时间安排、审核公司年度财务信息及会计报表、监督审计实施、评估总结审计工作情况、提议聘请或改聘外部审计机构等。审计委员会应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时间,并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初步审阅公司编制的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初稿,出具书面意见。财务负责人负责协调审计委员会与年报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审计委员会有权了解审计工作进度及发现问题,并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审计完成后,审计委员会审核并表决,形成决议提交董事会审核,并向董事会提交工作总结报告。对于改聘或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审计委员会需重点关注并进行合理评价,确保改聘或续聘决定的公正性和合理性。审计委员会还应检查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从业资格,不受不当影响地提出建议。本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