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办法)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公司对外报送信息及外部信息使用人的行为,确保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的信息安全。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其下属部门、控股/全资子公司,以及可能接触信息的人员。办法强调,未公开信息指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且尚未在证监会指定媒体上正式公告的信息。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在定期报告和重大事项筹划期间负有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内容。对于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报送要求,公司应拒绝。外部单位或个人不得泄露或利用未公开重大信息进行证券交易,并在公司公开披露前不得在文件中使用该信息。如因保密不当导致信息泄露,外部单位或个人应立即通知公司,公司需第一时间向监管部门报告并公告。公司各部门及控股子公司应严格执行本办法,外部单位或个人也应遵守相关规定。本办法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原制度同步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