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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创电子: 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关于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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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关于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为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本次股东会于2025年2月10日下午14:30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地点为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京东大道1699号公司办公楼3-1会议室。会议通知提前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公告了会议时间、地点、出席对象及审议事项等内容。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表共948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163,347,1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03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现场会议,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会议对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现场投票结束后,由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代表及律师清点表决情况,并对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单独统计。网络投票结果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最终,会议审议的议案合法获得通过。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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