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强达电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强达电路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进行了核查。
强达电路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102.3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5,320.41万元。募投项目包括南通强达电路科技有限公司年产96万平方米多层板、HDI板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公司计划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预先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划转至自有资金账户。主要原因是员工薪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需通过基本存款账户支付,且集中采购不适合直接使用募集资金专户支付,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降低财务成本。
公司已制定详细操作流程,确保募集资金仅用于募投项目,并获得董事会、监事会及独立董事的同意。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对此事项无异议。